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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协学会服务中心为更好地服务省科协所属科技社团和主管科技期刊,特开通“学服律师在线”线上线下免费咨询服务,欢迎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咨询。主要服务内容:劳动人事、合同文书、知识产权及日常运营管理中涉及的其他法律事务咨询等。 本服务由四川范泽律师事务所提供,解答回复仅代表律师观点,不作为其他事项佐证材料。
导致期刊及出版单位年度核验结果为暂缓年度核验的情形有哪些?
1.正在限期停业整顿的。
2.经审核发现有违法情况应予处罚的。
3.主管单位、主办单位未履行管理责任,导致期刊出版管理混乱的。
4.存在其他违法嫌疑需要进一步核查的。
暂缓年度核验的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确定,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缓验期满后,重新办理年度核验。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确定的、不与已有期刊重复的名称;
2.有期刊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3.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
4.有确定的期刊出版业务范围;
5.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6.有适应期刊出版活动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编辑专业人员;
7.有与主办单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固定的工作场所;
8.有确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中国公民;
9.符合国家对期刊及期刊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总体规划。
期刊出版单位和主办单位bi须在同一行政区域。
期刊不能刊载的内容有啥?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期刊,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社会团体法人的成立条件有什么?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地方性的社会团体有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社会团体法人咨询,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合同,现在要对该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怎么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因此,律师建议,社会团体法人如果想对原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在与对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并在补充协议里列明“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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