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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服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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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科协学会服务中心为更好地服务省科协所属科技社团和主管科技期刊,特开通“学服律师在线”线上线下免费咨询服务,欢迎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咨询。主要服务内容:劳动人事、合同文书、知识产权及日常运营管理中涉及的其他法律事务咨询等。
  本服务由四川范泽律师事务所提供,解答回复仅代表律师观点,不作为其他事项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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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
2022年2月9日 10:28

 

我单位有一名事业身份的聘用制工作人员,长期旷工不到岗,虽经多次批评教育但拒不改正,现能否单方解除聘用合同?

律师 于 2022年2月9日 12:29 回复:

律师解答: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第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因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矿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情况下,单位可以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律师建议:

1、加强单位用工制度的学习、教育,强化单位用工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2、健全考勤方法,保留考勤档案,及时对迟到、早退及旷工职工进行用工纪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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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5日 10:42

有协会咨询期刊年度核验不通过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 于 2022年2月9日 10:18 回复:

律师回复:

    对年刊年度核验,不予通过的情形有:

    1.违法行为被查处后拒不改正或者没有明显整改效果的。    

    2.期刊出版质量长期达不到规定标准的。    

    3.经营恶化已经资不抵债的。    

    4.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的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不予通过年度核验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未通过年度核验的,期刊出版单位自第二年起停止出版该期刊。 

律师提醒:

    期刊出版单位应当依法经营,对期刊内容、出版等进行严格管理,避免出现年度核验不通过的jie'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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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4日 18:17

导致期刊及出版单位年度核验结果为暂缓年度核验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 于 2022年2月9日 10:17 回复:

1.正在限期停业整顿的。    

2.经审核发现有违法情况应予处罚的。    

3.主管单位、主办单位未履行管理责任,导致期刊出版管理混乱的。    

4.存在其他违法嫌疑需要进一步核查的。    

暂缓年度核验的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确定,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缓验期满后,重新办理年度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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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8日 09:11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 于 2022年2月9日 10:17 回复: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确定的、不与已有期刊重复的名称;

    2.有期刊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3.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

    4.有确定的期刊出版业务范围;

    5.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6.有适应期刊出版活动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编辑专业人员;

    7.有与主办单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固定的工作场所;

    8.有确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中国公民;

    9.符合国家对期刊及期刊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总体规划。

     期刊出版单位和主办单位bi须在同一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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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2日 16:55

期刊不能刊载的内容有啥?

律师 于 2022年2月9日 10:16 回复: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期刊,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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