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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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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5日 18:08

有学会咨询,社会团体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组织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社会团体可以组织哪些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律师 于 2023年8月25日 19:11 回复:

1.社会团体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组织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根据《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申请设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运作规范,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最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

(2)最近三次年度检查为合格,或者最近一次年度检查合格且社会组织评估结果为3A以上;

(3)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实行独立会计核算,有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所必需的经费。

律师提醒:如社会团体不满足上述条件,擅自组织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会责令停止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并视情节给予社会团体行政处罚。

2.社会团体可以组织哪些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根据《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该规定中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指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举办的下列活动:

(1)以行业、学科或专业领域内的集体或个人为评选对象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2)以产品、文艺作品、学术成果、服务、管理体系为评选对象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3)其他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律师提醒:虽然《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就社会团体可以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作了上述规定,但结合其他规定,社会组织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还应符合社会组织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且社会组织不得通过举办活动变相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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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8日 09:07

有学会咨询,社会团体应该如何制定会费标准?会费标准是否需要备案?

律师 于 2023年8月18日 11:07 回复:

1.社会团体应该如何制定会费标准?

根据《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社会团体可以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会费标准。社会团体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时,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2)2/3以上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出席;

(3)无记名投票进行表决,且出席会员或者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

(4)通过会费标准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全体会员公开。

除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以外,不得采取任何其他形式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

律师提醒:只有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才可以向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收取会费。同时,会费标准的额度应当明确,不得具有浮动性。

2.社会团体的会费标准是否需要备案?

根据《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社会团体通过的会费标准,不再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备案。

律师提醒:虽然会费标准不用备案,但社会团体应当每年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定期接受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并在社会团体年检时填报会费收支情况。同时,如果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的制定、修改,以及会费收取、使用、管理不符合《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规定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给予社会团体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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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3日 14:21

有学会咨询,社会团体获得评估等级后,有哪些行为会导致社会团体的评估等级被降级或被撤销呢?

律师 于 2023年8月13日 16:21 回复: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办公室应当进行核查评估。

1.评估中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工作相关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评估结果失实的;

2.涂改、伪造、出租、出借评估等级证书,或者伪造、出租、出借评估等级牌匾的;

3.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履行上年度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

4.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

5.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活动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6.上年度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政府部门有关行政处罚的;

7.有与评估相关的投诉举报的;

8.发生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等级情形的。

律师提醒:如社会组织被调整评估等级的,须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将原评估等级证书、牌匾退回评估办公室,拒不退回或退换的,由民政部按规定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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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4日 17:11

有学会咨询,社会团体申请参加评估应当符合什么条件?社会团体获得评估等级后,可以享受哪些权利?

律师 于 2023年8月4日 19:12 回复:

1.社会团体申请参加评估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2)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律师提醒:虽然根据规定社会组织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参加评估,但社会组织如有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基本合格、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等不符合评估条件的情形的,即便社会组织申请参加了评估,评估机构也会以社会组织不符合评估条件而不予评估。

2.社会团体获得评估等级后,可以享受哪些权利?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分为五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4A级、3A级、2A级、1A级。其中,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优先获得政府奖励。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除享受前述权利外,在年度检查时,还可以简化年度检查程序。

律师提醒: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而社会组织在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前2年即可以申请重新评估。因此,律师建议社会组织应在规定期限内,尽早申请重新评估,避免出现因期满错过申请,而被视为无评估等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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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8日 15:11

有学会咨询,社会团体已经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取消享受资格?如果免税条件发生了变化,社会团体应如何处理?

律师 于 2023年7月28日 15:11 回复:

1.社会团体已经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取消享受资格?

根据《关于非盈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已认定的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社会团体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应自该情形发生年度起取消其资格:

(1)登记管理机关在后续管理中发现社会团体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

(2)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3)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部门评定的C级或D级;

(4)通过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和服务活动,变相转移、隐匿、分配该组织财产的;

(5)被登记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6)从事非法政治活动的。

因上述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情形被取消免税优惠政策的社会团体,自其被取消资格的次年起一年内财政、税务部门不再受理该组织的认定申请;因上述第(6)项规定的情形被取消免税优惠政策的社会团体,财政、税务部门不再受理该组织的认定申请。

2.社会团体已经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如果免税条件发生了变化,社会团体应如何处理?

根据《关于非盈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律师提醒:社会团体应及时关注免税政策变化动向,避免因未及时了解政策变化而导致社会团体未依法纳税,并由此被处罚或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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