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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会咨询,社会组织的名称中是否可以使用自然人姓名?
2025年6月18日 16:34

有学会咨询,社会组织的名称中是否可以使用自然人姓名?

律师 于 2025年6月19日 16:34 回复:

【咨询的问题】

有学会咨询,社会组织的名称中是否可以使用自然人姓名?

【解答内容】

社会组织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姓名。根据《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社会组织一般不得以党和国家领导人、老一辈革命家、政治活动家的姓名命名;

2.社会团体名称一般不以自然人姓名命名,确有需要的,仅限于在科技、文化、卫生、教育、艺术领域内有重大贡献、在国内国际享有盛誉的杰出人物;

3.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以自然人姓名作为字号的,需经该自然人同意。使用已故名人的姓名作为字号的,该名人应当是在相关公益领域内有重大贡献、在国内国际享有盛誉的杰出人物;

4.社会组织名称使用自然人姓名的,该自然人不得具有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关于使用自然人姓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链接】

《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社会组织一般不得以党和国家领导人、老一辈革命家、政治活动家的姓名命名。

社会团体名称一般不以自然人姓名命名,确有需要的,仅限于在科技、文化、卫生、教育、艺术领域内有重大贡献、在国内国际享有盛誉的杰出人物。

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以自然人姓名作为字号的,需经该自然人同意。使用已故名人的姓名作为字号的,该名人应当是在相关公益领域内有重大贡献、在国内国际享有盛誉的杰出人物。

社会组织名称使用自然人姓名的,该自然人不得具有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关于使用自然人姓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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