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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与他人签订关于举办学术会议相关事宜的合同,合同约定会议举办时间为2022年4月1日。现因疫情导致会议延期,单位已出具会议延期通知。请问单位还需要跟对方重新签订合同吗?
2022年3月1日 16:48

 

我单位与他人签订关于举办学术会议相关事宜的合同,合同约定会议举办时间为2022年4月1日。现因疫情导致会议延期,单位已出具会议延期通知。请问单位还需要跟对方重新签订合同吗?

律师 于 2022年3月1日 18:49 回复:

律师回答:

学单位可以就延期通知的内容与对方签订补充协议。

律师提醒:

延期通知具有单方意思表示,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仅对出具方单方有约束力。但补充协议协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效力及于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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