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意澳新科技社团研究(法国篇)

2021-03-07 09:44 科技社团研究所

法国作为现代科技强国之一,其科学技术发展拥有悠久的历史,建立了卓越的科研体系。法国的科技社团同样具有悠久的历史, 许多科技社团在法国科学技术的繁荣、衰落以及复兴的过程中,历久弥新,焕发着新的生机,并在推进科技进步中发挥着巨大作用。

 

一、发展历程

(一)中世纪的科学社团:大学

11世纪,欧洲思想自由受到限制、技术创新停滞不前,科学发展一度落后于伊斯兰世界、中国、印度等地区,到12世纪才有所好转。14—16世纪的文艺复兴,引发数学学科突飞猛进的发展,为科学技术发展奠定了基础。15世纪中叶是欧洲历史上的重要转变时期,资产阶级革命为近代自然科学的诞生提供了社会条件。 这一时期大学以社团性结构为主要特征,大学实际上是从事学术活动的学术性社团。科学为摆脱宗教的桎梏,争得自己的独立地位,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近代自然科学开始了相对独立发展的新时代。

(二)17世纪至18世纪:萌芽与发展

法国的科学源起于17世纪,带有官办和中央集权的性质。17世纪60年代之前,法国科学的组织化在很大程度上仅限于民间团体,很少能吸引社会或政府资助。1662年科尔伯特和路易十四等人促使文化上的重商主义和专制政府达到新的水平,一些官办学院得以重新建立。1666年巴黎科学院(the Paris Academie des sciences)成立,地位迅速超越了英国皇家学会。1700年开始,科学团体和学术团体的发展持续增长,到18世纪中期科学团体的增长发生了大幅飞跃。1793年起,法国大革命期间所有的法国学会关闭,在随后的拿破仑时期,许多机构遭到破坏,出现了一个 重要拐点(如图1所示)。1795年,巴黎科学院作为法兰西科学体系的第一梯队成员开始复兴,法国地方科学院在1815年之后开始重新出现。 18世纪法国主要的科学团体主要包括官办和民办的科学学院、社团,以及文艺复兴时期建立的私人学院等科学组织。

图1  1650—1800年欧洲学院和科学团体的数量

 

(三)19世纪至20世纪初:近代科技社团的全面繁荣

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的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使法国一举成为世界的政治中心,长期受到封建思想禁锢的科学思想迸发出来,法国很快赶上了英国,成为了世界最重要的科学技术中心之一。19世纪科学发展的规模和成熟度远远超过17世纪的科学革命,新学说、新理论如雨后春笋,使19世纪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世纪。 法国大革命促进了政治的民主化发展,这为科学的空前繁荣提供了基础,欧洲的科学中心逐渐从英国转移到了法国。19世纪后期,法国的科学社团越发活跃。 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夕,法国科学社团的活动一直保持较高的活跃度和丰富度。

(四)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现代科技社团的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对法国政治、经济、社会都带来了巨大影响,经济体系濒临崩溃,科技发展也破坏殆尽。二战后,法国科技发展经历了 国家统筹建设(60—70年代)——自由化管理(80—90年代)——再度集中建设(2000年以后)三个阶段的不同政策环境,从集中工业创新、实现科技自主性,到自由放任管理、科技发展动力不足,再到重归政府主导的科技创新发展。法国进行了科研体制改革,出台“科研规划法”,建立国家创新体系,加大科研经费投入、鼓励中小企业参与科学研究和创新活动,促进产、学、研的结合。 随着法国科学知识的广泛普及和科学思想的深入人心,科学建制日益“去中心化”,地方性的科学团体和地方科研机构迅猛发展。

 

二、法国科技社团的发展现状

(一)法国科技社团的类型与数量

1. 法国科技社团的类型

法国社团组织数量众多,社团组织几乎覆盖到每个人及其社会生活相关的所有领域。据权威专业研究估计,截至2017年,法国共活跃着150万家社团组织。从学科与专业领域来看,法国的科技社团几乎涵盖所有科学技术领域。从地域范围来看,法国的科技社团既有国家级层面的,也有地区级层面的,甚至还有以某个机构的学界同仁为主体建立的社团组织。从名称来看,法国各类科技社团的命名方式不同,多数以association(协会)或société(协会、学会等)为名,还有的是以comité(委员会)、conseil(理事会)、centre(中心)等命名。另外,也有一些科技社团以fédération(联合会)、union(协会、联合会)或collège(学院)、groupe(团体)等命名,这类社团组织往往是其他诸多同类社团组织的联合体。

2.法国科技社团的数量

总体来看,法国的科技社团数量众多,但由于缺乏全面、准确、权威的官方统计数据,对社团组织类型的划分不存在一个统一的标准,而且不同统计名录对于社团组织类型的划分也会时常变动。因此,对法国科技社团总体规模的考查,只能通过一些零散的统计或调查研究数据来管窥。一项跟踪研究结果呈现了目前法国整个社团领域的总体规模与不同类型社团组织的比重自2011年至2017年间的变化情况(见表1)。

表1 法国社团组织的总体规模及其活动领域分布情况

另一项研究呈现了2015—2018年三年间法国新建社团组织的总体情况 ,从表2可以看出, 2015—2018年间,有24%的新建社团组织在“文化”这一类别下登记。

表2  2015—2018年法国新建社团组织领域分布情况

(二)法国科技社团的会员与员工规模

法国诸多科技社团聚集了特定范围(比如行业、地域、机构等)内众多的同行专业人士,但由于各社团组织所属专业领域内科技工作者的数量差别,以及各社团组织所涵盖的地域范围不同,其会员规模存在较大差异,会员数量从几十人到数千人不等。 总体来看,各类学术团体的会员数量总计超过100万。除会员外,法国科技社团还有专门从事社团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社团组织运转的雇员。不同社团组织的雇员规模差异也较大,多者可以达到几百人。

 

三、法国科技社团的管理体制

法国的社团组织数量庞大,涉及范围广泛、活动领域众多,与法国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社团组织在日常运行当中享有“组织自治”,即政府不会对社团组织的日常运行进行过多干涉,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国政府与社团组织之间的关联弱。事实上, 法国政府与社团组织之间具有较强的联系,政府会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采取经济手段等方式对社团组织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影响。

(一)法国社团的法律基础

1901年颁布的《非营利社团法》从根本上对社团组织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不仅规定了非营利社团的性质、设立要求、无效行为、会员义务、社团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还规定了社团在违反规定时的处罚要求、社团解散和进行清算的原则以及该法律所适用的范围等内容。

(二)法国社团组织登记制度

根据《非营利社团法》第二条的规定,“社团可以自由设立,并不需要进行核准和事先宣告”,但如果想成为享有法人地位、享受税收优惠的社团,则需要进行事先宣告(公开化),即向政府部门进行登记。同时《非营利社团法》第三条还规定,“违反法律、公序良俗,危害国家领土和政府共同政体等不具备合法性的社团组织,可以依法予以取缔”。

(三)法国社团组织监管制度

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法国社会组织需要受到来自政府、社会公众和行业三个层面的监督。 一是政府监管。法国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对社团组织的活动进行规范。 二是社会公众的监督。社团组织有义务向社会和组织成员报告有关活动和财务状况。 三是行业监督。类别、性质、活动领域相同或相近的社团组织可能形成联盟或联合会,一方面便于组织之间进行联系和沟通,另一方面社团组织之间也形成一种监督的关系。

(四)法国政府与科技社团的对话与合作

社团组织与法国政府之间的关系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 一是公民性对话。社团组织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互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益,为谋求某些权益主张、推进制度政策的变革等提供了条件。 二是合作。政府与社团组织的合作,为社团组织的发展与公民的结社实践提供了保障,同时社团组织也是政府在诸多领域落实政策、实施治理、推动创新的重要伙伴,其活动实践是政府行为的有益补充。

(五)法国公共事业类社团组织

在政府与科技社团的合作中,政府不但会通过公共津贴等机制动员公共资金为科技社团提供财政支持,而且还会 通过“身份政治”赋予某些科技社团特殊的身份,以显示其作为政府合作伙伴、优先获得政府财力与物力支持的优先地位。这种“身份政治”尤其体现在政府对科技社团“公共事业”身份的认定上。 这样的身份使之与政府的合作关系更加密切,在获取公共资源支持(尤其是经费支持)、承接政府委托项目等方面,更具有优先权。

 

四、法国科技社团的内部治理

(一)法国科技社团的使命

选取法国具有较高影响力的14个科技社团,通过分析文本对其使命进行归纳。根据文本分析的内容可以发现,在使命文本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是 “促进学科发展”,另一个高频关键词是 “交流”,与“交流”意思相近的还有 “传播”,科普是进行知识传播的一种典型形式。此外,部分学会在宗旨中还强调了向社区或者政府进行政策倡导。

法国科技社团的使命主要包括:(1)促进学科发展;(2)促进会员的职业发展;(3)促进国内外的学科交流;(4)促进学科内容的传播;(5)代表和保护该领域专业人员的利益;(6)促进该领域内技术水平的完善与提升;(7)支持青年人在该学科领域的发展;(8)向公众普及相关知识;(9)向公众解释与本学科相关的问题;(10)进行政策倡导。

(二)法国科技社团的内部治理结构

与其他社团组织一样,法国科技社团的治理结构基本上呈现为以下组织架构: 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社团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与议事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 理事会:理事会是社团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也是会员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负责确立社团组织的总体政策,并提交全体会员大会审议; 行政管理团队:行政管理团队是社团组织运转与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一般由主席、数名副主席,财务主管等相关人员组成。

除上述机构之外, 不同的社团组织还会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专业领域、规模等)设立一些特殊的机构,尤其是一些专门委员会,其职责是协助理事会负责特定领域内相关政策的决策,比较常见的此类委员会有学术委员会、出版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国际关系委员会、青年科技人员委员会等。

(三)法国科技社团的志愿服务

在法国社团组织的治理实践中,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因素——志愿服务, 法国众多社团组织的运转主要依赖于志愿服务,这是法国社团组织所凝聚的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尽管一些大型社团组织雇有专职的工作人员,社团组织运转中的一般性日常工作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但在组织大型活动的情况下,则主要依赖其会员提供的志愿服务。总体来看,在法国社团领域,有89.4%社团组织的运转仅仅依靠志愿服务;从2011—2017年,社团领域内志愿服务的参与人次平均每年增长4.5%,志愿服务时间平均每年增长4.9%。

志愿者与雇佣人员不同,跟法国社会中提供志愿性民事服务(volontariat de service civique)的人也不一样,后者有一定的报酬,但其性质与雇佣人员所领取的工资或其他薪酬并不一样。 鉴于志愿服务质与量的重要性,法国有诸多法律为社团组织里的志愿者提供制度性保障,如社会保险、休假、相关费用报销,以及在计算退休、预退休、失业等情况下应得报酬或津贴的金额时,都会对提供志愿服务的情况有所考虑,并给予一定的补偿。

(四)法国科技社团的财务运营

法国社团组织的资金来源渠道和形式较为多样,包括政府部门的资助、企业或基金会的捐款、个人捐款、会员会费,还有来自欧盟层面的经费支持,如欧洲社会基金(Fonds social européen),以及各种形式的国外资金等。

根据张金岭的调研, 政府发放的公共经费支持是社团组织最大的资金来源,社团组织的经费有一半以上直接或间接地来源于公共资源,但往往不是以直接经费的形式,有一部分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获得。活动进款(recettes d’activité)是社团组织主要的经费来源,其活动进款来源可能是公共资源,也有可能是私人资源。总的来说,法国的社团组织经费来源有34%的经费直接源自公共资源的津贴,有49%是通过各类公共性服务、私有性服务等活动形式获得的“经营性”进款,会员会费的占比约为12%,远大于捐赠所占的比例(5%)(见表3)。此外,法国允许社团对特定比例的净收入进行资本化运营,通常是社团财政年度运营所不需要的剩余资源部分,以扩大收入 。

表3  法国社团组织经费来源构成

根据调研,科技社团的收入来源与其他社团相似,包括捐赠、会员缴纳的会费、社团持有地产的场地出租收入、举办活动的收费等。 有些科技社团为了拓展其自身的资源,并提高自己在社会上的知名度,会组织一些经营性的活动,以获取维系自身运作的经费支持。在这种情况下,社团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享受一些特殊的税收政策。对于特定领域的科技组织,其收入来源及支出构成与前述的总体结果有所不同。

 

五、法国科技社团的主要职能和业务活动

有研究将科技社团的主要工作职能概括为6个方面: 学术交流、科技奖励和人才评价、科学传播、科学教育、专业认证、政策倡导和建言献策。这些工作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学术交流、科技奖励和人才评价,面向该学科的从业人员,主要是科技社团的会员,通过会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另一类是科学传播、科学教育、专业认证、政策倡导和建言献策,主要面向社会公众、企业和政府机构,服务的人群范围宽泛,数量庞大,体现的是科技社团的社会作用。

(一)面向会员的业务活动

由于组织机构的扁平化、机构工作人员较为精简,许多科技社团开展活动都是针对和围绕会员的需求来进行设定的。总的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活动: 第一,提供咨询服务。第二,组织行业会议和培训。第三,出版行业期刊。第四,组织评奖。第五,组织行业社交活动。

(二)面向社会的业务活动

(1)面向社会公众的科学普及。科技社团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的服务主要是科学传播和科学教育。科学传播是指科技社团利用在本领域当中的资源和优势,在公众当中进行科学知识的传播,提升民众对科学的兴趣,促进民众了解科学知识,解决民众对相关领域问题的疑惑,从而形成良好的科技和创新环境。科学传播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科学普及,这也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形式,许多科技社团都承担着这样的职责。另一种形式是在科学界和公众之间进行平等的对话,如法国科学促进会的使命之一就是“回答公众的疑问”。

(2)面向政府的政策倡导。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政府越来越意识到科技在治理过程中所应发挥的重要作用,而科技的进步也离不开政策的引导和支持。科技事业的发展不再仅仅受到科技界的关注,一些与科技发展相关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也越来越需要政府的解决与干预。科技社团作为专业的学术团体,可以从专业的角度对政府的决策提出建议,同时,也可以根据现实情况,向政府提出改进政策的建议,进行政策倡导。

(3)面向企业的成果转化。作为最具活力的市场主体,企业的盈利能力毋庸置疑,但若要寻求长远的发展,尤其是对于科技相关企业,就需要与科技工作者之间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科技社团本身就是一个进行学术交流的平台,这种交流一方面是为了促进学科的发展和学者网络的形成,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提升科技转化的能力。企业和学者之间有机会进行深入的交流,学者可以为企业的业务运行提供科学支持,解决其存在的问题,学者本身的研究成果也有可能通过企业转化为产品投入市场。同时,企业也可以为科技社团的发展提供资源支持,如缴纳会费、提供捐赠、协助承办会议、支付服务费用等。

(4)营造科学氛围的社会作用。在法国,许多科技社团都具有上百年的历史,有的甚至是在十九世纪科学大繁荣时期成立的,因此这些社团对自身的定位往往具有历史使命感。例如,法国科学促进会(ASAF)在其章程的第一句话就明确提出了,“协会唯一的目的就是从纯理论和实际应用发展的角度促进科学的进步和传播,特别是与不同学科相结合的领域”。ASAF对于所有认同科学技术在当今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科学技术文化成为其充分行使公民身份基本条件的人都是开放的。

(三)合作伙伴关系

法国的科技社团与众多法国国内的科技社团、欧洲的科技社团以及非政府组织和国际间组织之间存在合作伙伴关系。尤其是对于一些国家级层面的科技社团而言,它们拥有众多的团体会员,后者多为一些区域性社团组织或者分支学科、交叉学科的社团组织。

跟其他各类社团组织一样,法国的科技社团同样也建有非常密切的合作伙伴网络,这亦是其治理体系的一部分。鉴于科学技术领域众多分支学科、专业之间的密切关联性,各类科技社团之间的协作与交流也非常密切。此外,诸多科技社团往往是欧洲乃至世界同一专业领域社团联合会的团体会员,由此也形成了广泛的专业协作网络。

 

六、法国科技社团的发展经验及其对中国科技社团改革的启示

法国科技社团的发展经验法国科技社团通过与政府、企业、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发挥自身在社会治理和促进科技进步等方面的作用。法国科技社团的发展历程与法国的科技水平发展同步,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因此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这为中国科技社团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启示: 第一,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管理体制。第二,提升科技社团公益性,加强政府监管力度。第三,加强同行业组织之间的联系与合作。第四,减少政府对科技社团内部事务的干预,提升科技社团独立性和中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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