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协、妇联,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2〕57号)精神,省科协、省妇联决定联合开展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四川省候选人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条件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奖项设置个人奖和团队奖。
(一)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在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
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不作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被提名人选。
(二)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评选条件
1.团队负责人须符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评选条件,团队结构稳定、合理,主要成员须有女性科技工作者。
2.团队承担国家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重大科研任务,取得创新性和系统性的重大科技成果。
3.团队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获得者不作为被提名团队负责人。
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
(二)从事基础科学、生命科学或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候选人学籍关系或工作关系应在国内,在读博士生应为全日制)。
(四)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推荐单位及名额
(一)各市(州)科协开展推荐工作,在征求妇联意见后,可推荐本地区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个人奖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个、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1名。
(二)有关省直部门、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部属高校、中央在川企业(单位)、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省科协直联单位可分别推荐本系统(行业)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个人奖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个、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1名。
省科协、省妇联将按分配名额择优向中国科协、全国妇联等提名。
四、提名工作要求
(一)每位被推荐人选须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团队奖(负责人)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中的一项。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请明确区分“个人、团队和单位在科技成果产出中的贡献”。鼓励相关候选人以临床案例库、中医药案例库或科研仪器案例库等作为科技成果代表作。
(三)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以及西部地区艰苦行业工作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倾斜,关注企业一线女性科技工作者。提名表中所列成果贡献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候选人(团队)应为该成果的主要贡献人或主要完成人。
(四)候选团队的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持续发展和服务能力。
(五)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也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
(六)推荐单位和候选人、团队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材料不实或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均按程序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获奖和资助资格。如候选人或团队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或团队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七)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在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须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八)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九)候选人获奖后,提名渠道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中国科协组织的国情研修、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系统填报要求
请候选人本人注册(注册时无需关联推荐码)“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http://kecaihui.cast.org.cn/login),在线填报提名表、上传附件材料(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凭“推荐码”提交。“推荐码”是建立提名关系的重要标识,请联系省科协组织人事部获取。
《附件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围绕重要科技奖项、重大科研项目、代表性论文和著作、重要发明专利等提供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候选人或候选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上传盖章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候选人或候选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上传盖章版《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须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博士生请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证明,需写明专业及拟毕业时间;在站博士后请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及工作协议。
请于2023年2月15日前在线填报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材料不能更改。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电子材料填报成功后,使用“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下载打印《提名表》,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书面材料包括:
- 提名工作材料
(1)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候选人或团队产生方式、确定提名的人选、公示情况、对候选人推荐意见等。推荐情况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其中:省直机关和相关单位推荐的,加盖有关厅局(单位)公章;市(州)推荐的,应征求妇联意见,加盖市(州)科协公章;省级学会推荐的,加盖学会公章。
(2)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四川省候选人提名一览表(见附件1)。
(3)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四川省候选团队提名一览表(见附件2)
以上材料电子文档需刻制光盘或以电子邮件报送。
-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材料
(1)《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提名表》(见附件3)8份原件(请勿另附封面)。(提名表中“提名单位意见”由省科协填写、盖章,其他单位不需要盖章,下同)
(2)附件材料1本(装订成册)。
(3)《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见附件6),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4)《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见附件7),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供此表。
-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团队材料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候选团队提名表》(见附件4)8份原件(请勿另附封面)。
(2)附件材料1本(装订成册)。
(3)《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见附件6),候选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4)《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见附件7),候选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供此表。
- 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材料
(1)《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表》(见附件5)8份原件(请勿另附封面)。
(2)博士生请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证明,需写明专业及拟毕业时间:在站博士后请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及工作协议。
(三)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
推荐单位于2023年2月17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报送或快递邮寄至省科协组织人事部,逾期无效。因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逾期的,责任由推荐单位承担。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书义
联系电话:(028)8505 9035
电子信箱:scskxrsb@126.com
邮寄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1号922室
邮政编码:610041
附件:1. 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四川省候选人提名一览表
2.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四川省候选团队提名一览表
3.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提名表
4.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候选团队提名表
5.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表
6.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7.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