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四川省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2-01-11 11:02 来源:省科协网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团委,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1〕59号)精神,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团省委决定联合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四川省候选人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由当届获奖者中产生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提名渠道和名额

分配四川省通过单位提名渠道可提名候选人15名,将通过初评择优向中国科协提名。

(一)各市(州)科协开展提名工作,在征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委意见后,可分别提名本地区候选人2名;

(二)省委组织部、省委军民融合办、团省委、省国资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可分别提名候选人3名;

(三)部属高校科协可分别提名候选人2名、中央在川企业(单位)科协可分别提名候选人1名;

(四)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可分别提名本学科领域候选人1名;

(五)省科协直联单位可分别提名候选人1名。

侯选人不得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渠道提名。

四、提名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提名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边远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候选人提名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

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提名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提名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提名渠道统一组织,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六)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七)候选人获奖后,提名渠道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中国科协组织的国情

研修、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五、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1. 在线填报。请候选人本人注册(注册时无需关联推荐码) “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http://kecaihui.cast.org.cn),在线填报、上传附件材料(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凭“推荐码”提交至提名渠道。推荐码请联系省科协组织人事部获取。

2. 候选人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请于2022年2月28日前在线填报候选人电子材料,其中包括《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和有关附件等材料。上传成功后,材料不能更改。

附件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3. 候选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须在提名表中“工作单位意见”栏中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对提名材料(含附件)审核、盖章(签字)后,提交至提名渠道。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电子材料填报成功后,使用“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

下载打印《提名表》,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书面材料包括:

1. 提名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候选人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以及确定提名的人选等,并对候选人在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学风道德等方面作出评价。提名情况报告须加盖提名单位公章,其中:省直机关和相关单位提名的,加盖有关厅局(单位)公章;市(州)提名的,应征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意见,加盖市(州)科协公章;学术团体提名的,加盖学术团体公章。

2. 《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四川省候选人一览表》(见附件1)1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刻制光盘报送。

3.《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见附件2)原件一式8份。(“提名单位意见”栏由省科协盖章,其他单位不需要盖章。)

4. 附件材料1本(装订成册)。

5.《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一式3份,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6.《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见附件4)一式3份,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供此表。

(三)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

书面材料由提名渠道于2022年3月4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报送或邮寄至省科协组织人事部,逾期无效。因报送材料方

式不符合要求造成逾期的,责任由提名渠道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书义  周世蓉

联系电话:(028)85059035    85214263

电子信箱:scskxrsb@126.com

邮寄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1号922室

邮政编码:610041

附件:

1. 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四川省候选人一览表附件1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四川省候选人一览表.docx

2. 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样表)附件2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doc

3. 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3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doc

4. 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4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doc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四川省委员会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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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按照《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科协创函会字〔2021〕30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有关要求,经有关单位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确定中国物理学会等65个学会和学会联合体为第七届(2021-2023年度)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以下简称青托工程)项目立项单位。现对立项单位名单及资助名额予以公布(见附件1)。为做好第七届青托工程实施工作,现将有